第165章 阳光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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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
“欢迎来到曼陀之狱。”
这是喻之初晋级为无常的最后一步——在曼陀之狱中生存七天。
同时,这也是她对凌千夜的诺言。
完成任务之后,就和他一起回国,回到H市。
说起遇到凌千夜,遇到她的救赎,喻之初也不知道是冥冥之中的注定,还是有心人的故意而为。
在千欢殿的第一年,喻之初每天都被关在黑暗的屋子的,做着各种超高难度的动作。
休息的时候,都是静静的,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发呆,想起自己,然后忘掉自己。
那种经历,就像是被人割开了经脉的血管,随着时间的流逝,血液也开始慢慢的流失,知道筋疲力尽。
每天只休息五六个小时,时时刻刻身体和心理都在高度疲乏。
可以说,训练是残酷的,九尾穷奇身为女人,丝毫不会在训练上放一滴的水。
开始的喻之初每天都是伤痕累累,后来,受伤的渐渐是别人。
她学会了残忍,学会了落后就要挨打,学会了弱肉强食的道理。
在千欢殿的第二年,喻之初除了训练之外,还被赫连渊每天逼迫着学习经商之道,学习珠宝设计,学习服装设计等等。
喻之初是一名画家,所以,她在绘画领域,有这独有的天赋。
在金融领域,她每一次都会困得想要打瞌睡,但是看到赫连渊那种冷血面具下的鹰隼一般的眼眸,她不得不学。
支撑着她的,还有喻锦寒的仇恨。
喻之初是一名合格的杀手,她对自己的狠厉,千欢殿与她接触过的人,有目共睹。
两年的磨练,抹去了喻之初的软弱,造就了一个看似冷酷的外表。
那是她的资格考试,她要跟着赫连渊去完成暗杀的任务。
那是她两年以来,第一次正式站在阳光下。
以前九尾穷奇带着她训练,即使去了外面,她也是被蒙着眼睛。
这一次,她是真真切切的感受到阳光的存在。
长时间待在阳光下,她的皮肤更是不自然的白皙。
任务很顺利,赫连渊对喻之初的表现很满意,即使最后杀人的事情,不是喻之初做的,全程她的冷静是出类拔萃的。
殿主曾经下令过,在喻之初成为无常之前,不允许她动手杀人。
任务结束收工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小初?”
那熟悉的声音让喻之初浑身一阵,血液开始凝固,眼眶瞬间血红,所有的伪装在那一刻土崩瓦解。
如果说千欢殿是一座地狱的话,她每天都在和鬼怪生活在一起,那么这个声音就是来自人间,来救她的。
是温暖,亦是救赎。
喻之初的脸上带着暗黑色的玫瑰面具,可那个人,还是一眼将她认出。
“小初。”
第一句疑问,第二句肯定。
喻之初看着眼前的男人,没有说话。
额前栗色的碎发错落有致,精致的五官,茶黑色的眼眸,带着惊喜的神色,高挺的鼻梁,突出着他桀骜不驯的性格。
是凌千夜,那个叫她“小美人儿”的凌千夜。
喻之初看着他,没有回答他,淡漠的转过身,对着赫连渊说,“走吧。”
赫连渊认识凌千夜,他很好奇,凌千夜和这个小丫头的关系。
这个小丫头,似乎不想理会凌千夜。
回到千欢殿以后,喻之初一如既往的将自己关在暗室里,一副请勿打扰的冷漠表情。
“你认识凌总?”
暗门旁飘来一个声音,喻之初不用抬头也知道那是赫连渊。
她刚刚也已经听到了他的脚步声,出于一个杀手的敏锐。
喻之初的手轻轻的摩擦着面具上的玫瑰花纹,眼睑低垂。
两年之内,她都没有摸清楚这个千欢殿的底细,不知道归属何人,为什么会把她抓到这里来。
她曾经打听过一个昔念级别的杀手,想要逃跑,不过被赫连渊知道了,把她们两个丢进了草原整整三天。
那个小女孩的年龄和喻之初差不多,最后没能活下来。
从那之后,喻之初再也没有问过。
她时刻提醒自己,那不是她能触碰的。
在这种刀尖上舔血的怪物眼中,人命就如草芥,适者生存。
关于凌千夜,她不敢说,怕连累。
赫连渊冷嗤一声,“小东西,你现在还学会了保护别人,别想了,他来了。”
这两年,赫连渊是看着喻之初成长的,他像是有读心术一样,能看透喻之初心中所想。
“什么?”
喻之初吃惊,他来了是什么意思?
赫连渊拍了几下身上的灰尘,“跟我去见他。”
光,就是这样照下来的,凌千夜,就坐在千欢殿的会事厅,身上穿着一件暗黑色带着鎏金镶嵌的礼服。
“凌总,人带来了。”
赫连渊向着凌千夜行礼,凌千夜微微颔首,随即赫连渊退了出去,只留下喻之初惊讶地站在原地。
什么情况?
她伸手揉了揉眼睛,即使她已经变得冷血,却还是不能接受赫连渊对着凌千夜行礼的事情。
赫连渊啊,那是赫连渊啊,千欢殿仅次于殿主的绝对统治者。
“小初,我终于见到你了……”
凌千夜看着喻之初,快步走上前,将她抱在怀里。
他的身上带着阳光的味道,很好闻。
他的怀抱宽大有力,很温暖。
他的心跳扑通扑通,很悸动。
喻之初终于感觉到,她还是个人,一个活生生,有感觉的人。
她试探的喊了一声,“凌……千夜。”
“是我是我!”
喻之初的脸贴在凌千夜的胸膛上,她就那样被凌千夜抱着,即使她看不到凌千夜的脸,听着他的声音和她肩膀上的温热,她知道,凌千夜哭了。
凌千夜手上的力道很重,他恨不得将喻之初揉进他的身体里,害怕下一秒,她又消失了。
她没有动,就任由凌千夜抱着。
她甚至贪恋着他怀抱里的温暖,让她活过来的温暖。
喻之初感受到抱着她的力道缓和了一些,“你怎么来到这里了?”
凌千夜稳定了情绪,轻声回答她,“小美人儿,我找了你两年了。”
“整整两年,我快寻遍了整个世界。”
“我找你,找的好苦。”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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