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5章 不冲突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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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儿,你觉得燕书宁如何?”云舒问。
“样貌生的好看,他嘴上嫌弃玥表妹,实际上,却处处帮着玥表妹。”云曦提起燕书宁,道:“对了,他挺爱干净的。”
他今天在河边处理身上泥点的时候,处理的干干净的,眉眼里的嫌弃,那是清清楚楚的。
云舒听着她一如平常,没有半点女儿家的娇羞,便清楚她的想法了,她没有继续追问,而是摸着她的长发:“我的小曦儿长大了,再过两年,都要说婆家了。”
以她们现在的身份,云曦的婆家,能说上官家的人,就已经是高攀了,大概率是嫁给商贾之子。
对方身份如何,她不在乎,只要待云曦好,她便放心了。
只是……
人心隔肚皮,女子嫁人,就好比一场豪赌。
“娘,我才不嫁呢,我想陪你到老。”云曦张开手抱着云舒道:“娘,我陪着你,不然的话,你一个人太孤单了。”
“傻丫头,哪有姑娘不嫁人的?”云舒揉着她的脑袋,道:“我的小曦儿,日后不管嫁给谁,都要幸福才好。”
“娘,我觉得像外婆外公那样过日子也挺好,虽然不是有权有势吧,但夫妻和睦,我觉得挺好。”
云曦靠着她的肩膀说道:“还有,舅舅和舅母两个人虽然时不时的拌嘴,可是舅母伤着腿的时候,舅舅亲力亲为的照顾,我觉得,这样的日子才算是好。”
她嘴里的舅舅,便是义父孟三爷的儿子,孟许。
“嗯,不错。”云舒点头。
“不过,我听说,秦姨母,就是信王妃的传奇。”云曦提起秦荷,眼底就透着崇拜道:“我听说她是神医的弟子,一手医术出神入化,在我们宁安府可被传的跟个活菩萨似的。”
“这次见到秦姨母,和我想象中的一样美丽大方。”云曦在母亲面前,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她道:“我觉得王爷好像特别疼爱秦姨母,这么多年,连个侧妃妾室都不曾有。”
云曦笑了,道:“当初信王上门提亲的时候就承诺了,终身都不会纳妾。”
她想起那时候听到消息的时候,她的心底是羡慕的。
“娘,我也要找个不纳妾的。”云曦眼眸眨了眨。
云舒睨着她:“刚刚谁说不嫁人的?”
“娘。”云曦俏脸微红。
“好了,你有这个想法是好的,但放眼整个西楚,除了那些普通人家纳不起妾,你看有几个没妾室通房的?”云舒也希望她能找一个永不纳妾的夫君。
可,像燕九这样情深的人太难寻了,她怕云曦若真的抱着这样的想法,肯定会受伤的。
“信王没纳,外公没有纳,舅舅也没有纳。”云曦眨了眨眼,抱着她的胳膊道:“娘,我还小呢,先不说这个了。”
“好好好。”云舒顺着她的话岔开了话题。
……
“大哥!”燕书玥在小黑屋里饿的不行的时候,打开门,就见着出门许久的大哥燕书煜了。
和燕书宁的话唠不同,和燕书泽的安静不同,燕书煜的气势和爹爹燕凌倒是愈发的相似。
每次见着爹爹,她还能厚着脸皮撒娇,可在大哥面前,总是不自觉的乖乖的站着。
“又惹娘生气了?”燕书煜走进屋子,如今的他,比爹爹燕凌还要高出半个头,颀长的身形,俊朗的面貌,不符合年纪的沉稳。
“我,我们就是去河里捉了鱼,也不算惹娘生气吧?”燕书玥咽了咽口水,这话说的底气不足:“还有,曦表妹落水也不是我推的,跟我没关系。”
“小宁。”燕书煜没说话,看向一旁的燕书宁。
“不是我,跟我也没关系。”话唠的燕书宁这会也是没话了,他还是远离大哥的好,要是得罪了大哥,他被揍一顿就算了,大不了躺床上几天嘛。
最主要的是,被大哥针对了,他就没好日子过了。
“看来,你们反省的还不够深刻。”燕书煜含笑看着弟弟妹妹,叹气道:“本来我这次出门给你们带了不少好东西呢。”
“大哥。”燕书玥讨好的看向燕书煜道:“世界上最好的大哥。”
“刚刚你还说我是世界上最好的二哥。”燕书宁弱弱的说着。
燕书玥瞪了他一眼:“大哥才是最好的大哥,二哥是最好的二哥,不冲突的,对吧?”
“大哥,我最崇拜你了,大哥给小妹带的东西,肯定是最好的,对吧?”燕书玥一脸期待的看向燕书煜,每次大哥出门,带回来的东西总是奇奇特特又没有见过的。
“咕咕。”燕书玥肚子咕咕又叫了起来,先前吃一只鸡腿,完全没吃饱。
“饿了吧?”
燕书煜让人提着食盒过来,食盒里,装着炒的喷香的小龙虾。
这是他们到奉北的半路上碰见的一个河里有这种东西,烹饪之后味道十分好吃。
“哇,小龙虾。”燕书玥看着那炒的喷香的小龙虾,馋的不得了:“大哥,你真是最好了。”
她都许久没吃上了。
“想吃吧?”燕书煜挑眉,瞧着他们两个那馋的跟只猫儿似的,道:“今天,你们错在哪里了?”
“不该带客人去河边玩,不是女儿家该做的事情。”燕书玥的目光紧紧盯着小龙虾。
燕书宁咽了咽口水道:“我是男子汉,是我没保护好曦表妹,才让表妹受了惊吓掉到河里的。”
“还有呢?”燕书煜问。
“还有什么?”燕书宁抓了抓头发,似乎还在想着,他还错在哪里了。
燕书玥脑中灵光一闪:“曦表妹送的纱衣,不该做鱼网?”她小心翼翼的回答着。
“你可知那纱衣价值多少?”燕书煜问。
“不知道,看着挺好。”燕书玥乖乖的回答着。
“值普通人一年,甚至三年都挣不到的银子。”燕书煜看了那衣裳,是天蚕丝,比普通的蚕丝还要好,不容易勾坏。
“我,我下次不这么做了。”燕书玥低着脑袋,当时就想着那纱衣好捉鱼了。
“爹娘一向勤俭,对待奉北的百姓们,更是爱民如子,期盼着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若是让外人知晓,郡主拿着这么高价的纱衣去捉鱼,你觉得,老百姓会怎么想?”燕书煜一字一句的说着。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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