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四章 最终之战 四(第1页)

乌溪让日行千里变成了一个可以成真的奇迹。

大庆南疆的边防军也紧赶慢赶地回撤,却在刚出蜀地的时候便被他赶上了,当年叫冯大将军四十万精兵葬身于此的南疆人们再次让平静了多年的大庆边防军心里冷汗了一把。

这是一个彪悍、却容易偏安一隅的民族,敢爱敢恨,可爱恨又都那么纯粹,那么简单。

接掌了大巫师的乌溪在南疆有绝对的权威,而弄明白他来意的大庆边防军在勉强跟了他们几天以后,俨然已经将这位新上任的南疆大巫当成了精神领袖,就这么跟着,竟激发了这些边防军们的潜力,几日过后,那种在乌溪看来慢腾腾毫无生气的军中气氛,竟然去了大半。

乌溪只恨不能身如柳絮,随风一夜,便吹到那人身边。

夜深人静的时候,所有拼命走了一天的人都沉沉睡去,唯有他辗转反侧。惶急、焦虑、还有堵在胸口的难以言喻的恐惧,可是都无从诉说,青天白日里,还要压抑在那面无表情的面孔后面。

都说巫童变成大巫以后,人好像更冷淡了,一天到晚脸上连半点喜怒哀乐的踪迹都看不见,几乎有些神鬼莫测的意思了。可乌溪想,他不是故意这样的,他只是心里很难过,每天被噩梦惊醒,想起梦中那人一身是血的模样,便撕心裂肺一样疼,不知道除此以外,还应该何种表情以对。

如果没有了他,如果这漫长的一生,从此没有了他……

他每次想到这里,便强迫自己打住,否则他担心自己会疯狂。

夜色深沉,野外露营,乌溪草草吃过几口东西,就着奴阿哈手上的湿帕擦了把脸,便挥挥手,叫他出去了。

他独自一个人靠在帐子前,借着微末的月光,将手伸进怀里,从贴着胸口的地方掏出一个锦囊,用一根线拉着封口。乌溪将小小的锦囊提在手里,看了一会,将它打开。里面便滚出几个憨态可掬的象牙小动物,乌溪用手心接住,借着月光,那洁白的象牙像是会闪光一样。

他想起那日,景七风尘仆仆地从两广之地回京,随手交给自己,嘴里说着“给你买的小玩意儿。”的那满不在乎的样子。

想起他说的那句“还能给谁”。

锦囊被他贴着胸口放着,这些小东西都带着他的体温,暖烘烘的。乌溪盯着他们发了好一会呆,不知想起了什么,抿得紧紧的嘴角忽然轻轻往上提了一下,随后眼神有暗淡下来,那点微笑点起来的亮光转瞬即逝。

月光将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他蜷着一条修长的腿,仰头看着寂寞的夜空,显得特别形单影只。

奴阿哈忽然走过来,小声道:“大巫……”

乌溪脸色不变,淡淡地“嗯”了一声。

奴阿哈凑过来,说道:“那日……王爷送我们出京,曾让我带一句话给大巫,之后大巫醒了以后便一直忙着其他的事,我还没来得说。”

热门小说推荐
这个修仙过于日常

这个修仙过于日常

这个穿越似乎不大对劲?请问穿越到修仙界是个平平无奇路人甲,开局金手指是一个制杖面板,被卖给画符铺子老板打工且因为闭关濒临饿死,这样的人生还有救吗?还有请问被弃养算不算父母祭天啊?等到方明了混到金丹,发觉接近她的男人九成九是谋财害命骗钱时她才不禁怒上心头。该死,这个修仙大有问题!......

我在西游当魔王

我在西游当魔王

坏消息:施铮死了。 好消息:没死透,而是穿越获得了第二次生命。 坏消息:物种变了,穿成了个西游记里的妖怪。 好消息:是个能力强大的妖怪,乃是与孙悟空和牛魔王结拜的七大圣之一的狮驼王。 坏消息:七大圣早解散了,孙悟空还在五行山下压着,他八成也被上面重点关注着。 好消息:施铮绝不向命运低头,力争有一番作为。 坏消息:努力的方向发生偏差,成了一个大魔王。 --- 不算消息的消息:施铮捡了个跟班袁持誉。 坏消息:貌似是个废柴,不怎么中用。 好消息:之前看走眼了,解除了封印,其实是个毁天灭地的龙傲天。 坏消息:对方看他的眼神怪怪的,难道他对他…… 特大坏消息:猜想是对的! —— “只要是你想要的,不管是九天繁星,还是四海明珠,我都愿意献给你,你若想当妖,我便助你做万妖之皇。”...

音皇

音皇

青涩孤苦的少年白千严,遇上渴望温暖的正太凌一权,相互取暖,却惨遭分离...... 善意的谎言,造成15年的空白。 当他们再次见面,白千严是一个与影帝无缘的龙套,而凌一权,却变成了遥不可及的音皇,再也不是白千严有资格触摸到的存在。 也许,自已再也无法见到小时候那看似冷漠的孩子凌一权,可白千严没想到,自己竟成了音皇凌一权的助理! 或许他已将自己忘却了吧...... 可是,为什么他会.........

番外全悬日稚楚

番外全悬日稚楚

《番外全悬日稚楚》番外全悬日稚楚目录全文阅读,主角是宁一宵苏洄的小说章节完整质量高,包含结局、番外。?(番外全)悬日?  n意外重逢ad4“您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电话里的男声很年轻,语气真诚。“琼斯小姐非常喜欢您的作品,从您创作初期就开始关注。事实上,这和您的作品被收入展厅区别并不大,我们作为藏家同样会悉心收藏。抛开这笔不菲的酬金不说,她的订婚宴会现场也会有非常大的曝光量,我们邀请了许多媒体,这对您也...

撒嘴,别叼着狗!

撒嘴,别叼着狗!

身为一只混迹在城市里的流浪狗,奇乐深知生存之道无非两点。 第一,能卖萌讨食,在人类面前做好一只随时能摊肚皮的友好小狗狗。 第二,能逞凶斗狠,面对同类的时候,毫不犹豫直接干翻对方。 它凭借着这两点在这个城市混的风生水起,将自己养的油光水滑,小日子过得十分潇洒快活。 直到有一天,一辆警车停在了老街巷口处,领头人打开了车门,一头比它身量高出许多的狼青犬一跃而下。 这头狼青高大威猛,带着特警犬类的配套措施,一身武装,戴着铁质的防咬套。 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它的嘴套解开,露出了尖利的獠牙,一声令下,身形如离弦的箭般骤然射出,消失在了视野里。 奇乐第一次感觉到狗和狗之间是不一样的。 * “洛九!”训导员一声令下,警犬洛九立刻蹲坐好,目光十分坚定地看着前方。 但很快,它的目光就落在了墙角缝隙里的一个同类身上。 那家伙正在鬼鬼祟祟地打量着它,一双狗眼里透着一丝算计,看着不太像是什么好狗。 洛九被盯得烦了,不耐烦地低吼警告对方一声。 谁知对方不仅没有害怕到逃跑,反倒是更有兴致地竖起了两只耳朵,挑衅着洛九。 洛九下意识地露出了尖利的獠牙。 训练结束后的洛九第一时间走到了对方身后,这条流浪狗尚未察觉到危险来临,它猛地一口叼住了对方的后脖颈,这条流浪狗立刻挣扎起来:“撒嘴!谁这么缺德叼我后脖颈!” …… 奇乐觉得自己应该总结一下保命要素第三条:当你干不翻对方的时候,大概率会被对方干翻。 不得不承认,它有点后悔自己的莽撞了。...

生常

生常

成长的过程中,都会有很多很多问题,需要我们自己去听心里的声音走那条通往心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