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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龙咬尾(二)(第4页)

奚平:“尊长听说过‘崔记’吗?”

庞戬还真听说过。

崔记是江南最大的珠宝行,在金平城里最繁华的地方独占一个闹中取静的大院,那些贵夫人大小姐们身上要是没两件崔记的东西,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字号有名到了一定程度,不买他家东西的人也会有耳闻——比如毛孩子都知道合音楼的状元红,和尚也听说过栖凤阁的桂花鸭,庞都统这么个大老爷们儿,也能认出崔记那割开了全金平贵妇荷包的鲤鱼小印。

奚平在点心匣子里挑挑拣拣:“我娘就姓崔,崔记是我外祖家的买卖,我娘有三成股份。”

此事说来话长:崔夫人当大小姐那会儿,一次跟小姊妹郊游,途中马车坏了。侯爷正好碰上,好心搭了把手。崔大小姐是个花痴,一眼就被他色相蛊住了。

侯爷那时候还不是侯爷,只是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虽然在崔大东家眼里,姓奚的约等于是穷光蛋,但以世俗眼光看,芝麻官也是官宦之家,也比商人门第高,奚家就这么一个儿子,不可能入赘。

反正不是良配。

但大小姐不管,非他不嫁,谁劝也不管用。崔大东家气急败坏,说有本事你嫁,嫁了那小白脸别认你爹。大小姐于是谨遵父母之命,跟崔氏断绝关系,扭头嫁了,一根线头也没带走。

谁知道风水轮流转,后来奚家大姑娘进宫出息了,混来混去,当年那不靠谱的小白脸居然仗着裙带关系混成了永宁侯,“猪油蒙心”的崔大小姐成了侯府夫人。

侯门的亲戚岂能不要?于是大东家和崔夫人的父女亲情自然就续上了。

大东家面子上风光了,永宁侯府、连带着宫里的贵妃也都宽裕了,皆大欢喜。

奚平大概讲了讲侯爷的发家史,点评道:“其实我感觉这更像我娘和我姑喜结连理,我爹在里头就是个添头。”

庞戬:“……”

他听完不知作何评论,反正就是有点羡慕。

奚平往嘴里塞了颗松花团子,挑衅似的吊起眼觑着庞戬,半带嘲讽地一笑:“尊长,想什么呢?我们家这种没根没基的,全仗圣人恩典,御史台八百双眼十二个时辰盯着,动辄得咎。不该碰的东西,一个铜子儿掉地上都不敢捡,你当佞臣那么好当?”

庞戬被他顶撞得一愣。

人人见人间行走如见真神,王公贵族也都客客气气的,何况庞戬还是出了名的难打交道。自打他当了天机阁的掌权人,就没被人给过脸色看。这感觉可新鲜,庞都统一时竟没生气,好奇地问道:“小子,你知道你就算从潜修寺回来,也得在我手下当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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