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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他们穿过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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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斯几乎没有反抗就被克洛丝杀掉了。

她将他的尸体带到了莫里斯特国家公园,这是科尔斯帝国最大的公墓园。

墓园最里面的那座坟墓便是克洛伊的。

克洛丝找来守墓人给了足够的钱让他挖开克洛伊的坟墓。

然后把赫尔斯的尸体扔了进去。

泥土再次将坟墓盖上,克洛丝将手中的桔梗放在了克洛伊的墓前,然后转身离去。

……

even收到雪妖发过来的数据不费吹灰之力就入侵了奥斯本的系统。

她将奥斯本的所有财产都转移到了薛以辞名下,然后光明正大的宣布,奥斯本改名为莫斯特。

……

科尔斯帝国在女王是时候就陷入了混乱,所有人都想趁这个机会分一杯羹。

可是谁也不服谁,旧贵族和新贵族之间的矛盾达到白热化。

虽然女王在生前已经废除了贵族制度,但是这些残余势力盘综错杂,哪能这么快就清理干净。

短时间内科尔斯各地战争频繁,内战极大的消耗了科尔斯帝国,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的实力都受到了影响。

即使莫雷蒂千方百计想要阻止这一切也无济于事。

最终,科尔斯分裂成了十一个小国家。

他们各自为王,各守一方,那还有余力去挑起战争。

“支线任务完成。”

远在弥尔顿王国的江重雪久违的听到了系统冰冷的声音。

他一愣,手里的银勺敲击杯子发出清脆的声音。

薛以辞注意到了他,问:“怎么了?”

“没什么。”江重雪摇摇头。

这是他们在弥尔顿的第一个星期。

弥尔顿有着“世界花园”的美誉,它的地理位置优越,受独特的气候影响国内常年花开不败。

所以旅游业极其发达,这是他们旅行的起点。

“我们已经在这里呆了一个星期了,下一站我们去巴特莱吧,听说他们那里盛产水果。”薛以辞想了一下说。

“那我就有时间给你做很多口味的糖了。”江重雪也觉得这个提议不错。

他们就像普通人一样计划着旅行,窗外阳光灿烂,鲜花盛开,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就像他们不曾经历过那些匪夷所思的事情一样。

……

弥尔顿国都最豪华的酒店顶楼。

“老大真的是,背着我们去旅行,我也想要去!”克洛丝在毛茸茸的地毯上滚了一圈,控诉道。

“没人拦着你。”even说。

“但是我不想一个人去旅行。”克洛丝皱着眉头说。

“让雪妖跟你一起。”even头也不抬的说。

“不行,他太扎眼了,跟他走在一起会有很多人围观的。”克洛丝想也没有想的拒绝了。

雪妖在一旁不发一言。

如果他说了克洛丝又会生气了。

“不过话说回来老大什么时候回来?我们下一个目标是什么?弥尔顿王国的风景不错,还有很多美食,要不就它吧!”克洛丝思维跳跃的说。

“我不认为他还会回来。”even手顿了顿,说。

“哇,老大真是见色忘义啊。”克洛丝夸张的叫了一声。

雪妖看着窗外,又想起了江重雪,最后叹了一口气。

“对了雪妖,你为什么要找江重雪?你之前认识他吗?”

“算是吧,不过他不是我要找的那个人。”雪妖说。

这话有些自相矛盾,克洛丝有些不太明白。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克洛丝,如果有一天我的身体里出现了另一个人的灵魂,而我不知道什么原因不在了或者陷入了沉睡,你会认得出我吗?”雪妖答非所问。

“当然,每个人的脑波都是不一样的,思考方式,对外界产生的反应,只要有一点点不一样我都能听得出来,即使是同一具身体也一样。”

“因为在本质上,这是两个不同的人。”克洛丝理所当然的回答。

“对,就像你说的那样,再像也不是同一个人。”雪妖笑道。

看起来有些悲伤。

克洛丝不太明白他为什么突然难过,但是出于敏锐她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房间里陷入安静。

突然,缓慢的敲门声打断了他们的思绪。

克洛丝警惕的看着门口。

“克洛丝,你去开门。”even说。

克洛丝站起来走到门边问:“什么人?”

“客人,有人送来了一件东西让我交给你们。”是酒店的侍者,克洛丝听出来了。

她打开门,侍者手里拿着一个盒子,克洛丝接过来道了一声谢,然后关上了门。

“这是什么?”三个人看着这个盒子。

盒子很普通,也没有感受到危险气息。

克洛丝思考了一下拆开。

里面只有两管透明的试剂。下面压着一张纸,even拿起来,上面是漂亮的花体字写的信。

even看完,眼神复杂的看了一眼试剂。

“血清,可以治疗我们的血清,江重雪寄过来的。”even说,她不意外江重雪会知道他们的行踪,只要有薛以辞在他们在哪里都会被他们知道。

克洛丝沉默了。

“你们要用吗?”克洛丝问。

“我们没有这个必要了,但是有的人会需要这个的。”

even将血清收了起来。

克洛丝也没打算用,她就一个人,习惯做怪物了,突然变回普通人她有些不习惯。

“我也不需要。”雪妖说。

“你快死了。”克洛丝不赞同,雪妖的变异有些问题,寿命很短,最多只能活25岁,他已经23岁了。

“每个人都会死,我不会是一个例外。”雪妖执意如此。

克洛丝见劝不动也没有再说话。

……

一个星期之后。

巴特莱,薛以辞和江重雪住在一家民宿中。

周围是各种各种的果园,只要给钱就可以随便摘。

走在路上都能闻到果实的清香。

江重雪选了薛以辞爱吃的水果每一种都给他做了一袋糖果。

薛以辞对此很高兴,但是他还是听话的没有多吃。

这天薛以辞拉着江重雪走在集市里,偶尔听到一对情侣在计划旅行的事。

“再过十三天蒙特利尔就会出现一百年难遇的极光,刚好我们的钱足够,我们去看看吧?”女孩有些兴奋的提议。

“好啊,我也想和你一起看看来自宇宙的奇迹。”

“极光?”薛以辞有些好奇,他还没见过呢。

“感兴趣的话我们也去看看,蒙特利尔我还算熟悉。”江重雪也听到了那些话,见薛以辞有些意动便开口说。

“你去过蒙特利尔?”

“我去过那里留学,毕业之后进了莫斯特病院。”江重雪解释说。

“那我能去看看你留学的地方吗?”

“当然可以。”

离开了太阳的圣地巴莱特他们又出发去了冰雪的国度蒙特利尔。

他们的运气很好,到达蒙特利尔的第三天就看到了极光。

黑夜女神身着由光编制而成的绿色裙摆施施然地走过天空,裙摆拖曳出优美的弧度,所有人都惊叹眼前的瑰丽景色。

即使是江重雪也忍不住惊艳,只有薛以辞面色平静注视着这份来自宇宙的礼物。

“不喜欢吗?”江重雪回头注意到薛以辞的平静。

“很好看,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景色之一,但是我不喜欢,它不是独一无二的,世界上很多人都喜欢它,他们不远千里来只为看它一眼。”

“如果我喜欢它,我会想要杀掉所有人,我喜欢的我只想独占,我不会允许任何人窥视它。”

“但是我没有这样的想法,所以我觉得我不喜欢它。”薛以辞认认真真的回答说。

江重雪看着异常认真的青年,有些咋舌。

随即又笑出声来,说:“那我跟你恰恰相反。”

“如果我喜欢一个人,所以当他被很多人喜欢的时候我只会感到高兴,因为我认为他值得,他就像星星一样熠熠生辉,可以夺走所有人的目光,而我也会想要让所有人知道我喜欢的人他有多好。”

“然后再在他身上打上我的记号,向所有人宣布,看你们喜欢的人,这么好的人是我的。”

“就像你一样。”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17章 他们穿过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