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林家要分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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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那些人走后,林老三进屋就给了孙婆子一巴掌,那一下用力至极,把她的嘴角都给打破了。孙婆子从来就没见过林老三这么生气过,现在的他就像一头发怒的雄狮,恨不得把她撕吧撕吧吃进肚子里。
“你把老子的儿子换了这么个玩意儿?”他厌恶至极的看着睡在襁褓里的小女婴。
一听这话,孙婆子就知道自己干的事儿被自家男人发觉了,她很害怕,但一想到儿子能在京城大户人家享受荣华富贵,她就有了底气跟林老三杠。
孙婆子把那妾室对她说的话一股脑的都说给了林老三听,而且事情已经这样了,就算她想反悔也不能了。
最后,林老三赤红着双眼出了屋子,至此再没看那女孩一眼。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里有愧或者别的,林老三此后一直郁郁寡欢,没过几年生了一场病就没了。
说完了所有的事情,孙婆子倒是镇定下来,“我知道我犯了大错,但当时的情况下我一点都没后悔。只是这错终究是我犯下的,跟我的儿子无关,你能不能不牵连我儿子?”
“哈哈!”那夫人都气笑了,“我锦衣玉食的养了你的儿子十五年,什么都给他最好的,可你呢?你看看我的孩子,你是怎么对待她的,做出了这种事情你夜里不会睡不着觉吗?”
“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对你的孩子做什么的,毕竟我养了他十五年,他也叫了我十五年的娘亲,至于你,”美妇人鄙夷地看着孙婆子,“我也不会把你怎么样,你的儿子我会把他送回来个你团聚,我看到时候你要怎么面对他?一个为了钱卖了自己儿子的娘亲?”
说完,美妇人不再搭理孙婆子,而是站到了三妮儿面前,“好孩子,我是你真正的娘亲,你愿意跟我走吗?”
这些年村里的流言三妮儿是知道的,但她从没想过那是真的。一直到现在她都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这个美得像仙女一样的人说是自己真正的娘亲,她还要带自己走。
三妮儿下意识的去看孙婆子,却见她两眼发直的瘫坐在地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跟你走了以后还要干这些活儿吗?”三妮儿突然问,只是这么一句话就把美妇人的眼泪给问了出来。
“不用,以后你什么都不用干,堂堂将军府的大小姐,没人再敢让你干活儿。”
“我真的是你的孩子吗?不会弄错了吗?”三妮儿小心地问。
“不会,你看你的眼睛和嘴长得多想我呀!怎么会弄错呢?”美妇人擦着眼泪笑着对她说。
三妮儿仔细看了看美妇人的眼睛和嘴巴,根本没觉得有哪里像,但她什么都没说。
“跟我走吧,我带你去京城,那里有大房子、好吃的、漂亮的衣服,还有伺候你的人,跟娘亲走,好么?”美妇人又一次红了眼眶。
“好,我跟你走,你不要再哭了。”三妮儿的话让美妇人破涕为笑,也不嫌弃她的手上沾了猪食,拉着她就往外面的马车走去。
“对了,我的孩子我带走了,你的孩子过几天就会回来的。”都走出去了,美妇人又回来对孙婆子说了这么一句,然后才上了马车,极快的消失在了村头。
等再听不见马蹄的声音了,孙婆子的三个儿子和儿媳妇儿才从各自的屋子里走出来,汇集到了院子里,开始七嘴八舌的问孙婆子各种问题。
但无论他们怎么问,孙婆子都是一言不发,后来干脆回了自己房间,把门反锁了,留下儿子媳妇儿们面面相觑。
“我说娘这次的祸是不是闯大了?会不会连累到我们啊?”一向心直口快的二儿媳张金芳说。
这句话算是说到了剩下两个儿媳妇儿的心里去了,纷纷应和道:“是啊!到底会不会呀!”
“这谁知道呢?刚才那个夫人不说她是什么京城将军府的,以后会不会来找麻烦啊?”
“还以后,现在就有一个大麻烦摆在我们跟前了。”心思最多的三儿媳柳青青说道。
“是什么?”
“你们没听人家走的时候说么?人家的孩子人家带走了,但娘的孩子人家要给送回来了。”
“你的意思是?”听明白了自家媳妇儿的意思,林家三儿子林志礼的心猛地往下一沉。
“就是你想的那样,当年娘能为了让老四过好日子把他跟人家孩子偷着换了,这十几年没见了,谁知道娘还会干出什么事情来呀?”柳青青瞟了瞟嫂子张金芳一眼,不着痕迹的用手摸了摸腹部,又说道:“唉,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咱们在娘心里比不上老四呢!”
“诶,你们说说,咱们能分家吗?”张金芳一点儿没让弟媳失望,分家的话张嘴就来了。
“金芳,闭嘴,娘还在呢!说什么分家?”林老二林志义说。
“二哥,二嫂说的也没错,四弟刚出生的时候,娘亲就敢为了他不顾我们这一大家子人。眼下他要回来了,还真说不准娘会怎么对我们。大哥你说呢?”林志礼看向一直没说话的林家老大林志仁。
“你们说的都有道理,我们究竟该怎么做,还需从长计议。”林志仁曾经读过几年书,还去考过童生,可惜没考上,后来就没再考了。即便是这样,在他两个弟弟眼里,他也是最厉害的人,再加上他们的爹已经不在了,所以家里有什么大事小情的基本上都是他做主。
“你们也不用从长计议了,这个家就分了吧!”刚才他们说的话孙婆子在屋里全都听见了,她没想到老四还没回来,她的三个好儿子和好儿媳妇儿就已经开始算计上了。
既然这样,那就早早的分开吧!省得他们怕被连累。
“老三,你去把村长找来,老二,你去把三叔公和六叔公都请来,我们这就把家分了。”
“娘,”林志仁看着孙婆子脸上平静的表情,不知为什么心里突然慌了一下,“我们就是说说而已,没想分家。”
“你们没想没关系,我想就行了。”孙婆子面无表情地说,然后转向站在那里一直偷偷瞄着他们大哥的林志义和林志礼,“怎么?我这个当娘的还指使不动你们了是不是?”
“娘,我们······”
“还不快去!”
“这!嗨!”林志义一跺脚,没等还在犹豫的老三,径直去找两位叔公去了。
见二哥走了,林志礼也不再犹豫,扭头去找村长了,只剩下一个林志仁留在家里心里的不安渐渐地越扩越大。
村长和两位叔公来的很快,在来的路上林志义和林志礼只说了他娘要分家,请他们去做见证,换人家孩子的事情他们是没提的。
只是这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呢?更何况那个美妇人领走三妮儿的动静也不小,最起码林家的左邻右舍的就都听得八九不离十。
所以,在村长他们到了林家以后,发生在林家的事情就跟长了翅膀一样,飞快地在村子里传开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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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林家要分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