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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3页)

戴维为它难过,因为它的边缘有许多伤痕,全是擦挂出来的,光看着戴维就能想象那位警长肆无忌惮地把双脚放在它身上,任凭马刺在它身上拉出一条一条的痕迹。文明和理性在这个时代这个地方毫无用处,戴维阴郁地想,他的遭遇不会比这个古董书桌好多少,哪怕他大学毕业,是个不错的程序员,这里没人会了解这个工作多么有趣。

“我给他们讲两位进制他们一定会把我当成只认识0和1的弱智。”

戴维沮丧极了,简直要哭出来。

他不明白这事情怎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他一直以为穿越时空一定是休?杰克曼这样的帅哥或者是身材火辣、面孔娇艳的绝世美女才有的特权,因为他们能有机会跟错乱时空中的男女来一段罗曼蒂克,上帝也才有好玩的肥皂剧看。而戴维,他无论推演哪种情况,结论都只有一个——

他死路一条。

他的技能在这个时空中毫无用途,找不到工作,他会干点儿零工,但很快就会沦为乞丐;他搞不清楚这里的风俗和文化,还有医疗状况,很可能染病,一个小伤口都会让他死于破伤风引起的败血症;他不会动刀动枪,要是不小心踩到谁被要求决斗,他可以直接在脑门上画个靶子……

他又叹了口气,转身把脸朝向墙壁。

他开始努力回忆自己知道的科学知识,那里面有哪些是关于穿越时空的,但目前他剔出来的只有跟黑洞有关的天文学常识,连爱因斯坦场方程他都背不出来,就别指望能分析出什么白洞可以让自己钻进去了。但他觉得,也许他还是应该碰碰运气,如果真的在这里是死路一条,他就应该回到属于自己的地方去——那混乱又忙碌,偶尔还堵车的“大苹果”,他爱它。

戴维擦了擦眼睛,忽然灵光一闪:他醒来的地方也许有一个时空夹缝,或者是时空隧道。他应该试一试,说不定还有万分之一的希望。

这个想法让他激动起来,似乎终于在一片漆黑中看到光亮,尽管它一闪一闪地简直要熄灭了。

戴维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回到他最初醒来的那片戈壁去试试,为此他得先获得自由。

他想到了那几具尸体,他感激那几个枉死的移民,他们给了他灵感,为此他决定将他们都当做自己的家人。他给四个男性分别取名为约翰?扬格(来自于他早逝的叔叔)、吉姆?希金斯(五年级时欺负他的一个混球)、汤姆?怀特(他曾经养过的狗)和理查德?肖(他的顶头上司),第一个是他亲切的叔叔,其他的是同路的雇工。而那两个死去的女性,一个是他可怜的婶婶,一个是爱丽丝,他最最可怜的小侄女——他们都死于抢劫,罪犯就是无处不在的凶猛的印第安人。

戴维觉得警长肯定会盘问他为何幸存,然后他就以“反正你们都断定我是个懦夫,那么我就是受到了惊吓,脑子不太好使”来搪塞。不管如何,只要他一获得自由,就头也不回地奔向旷野,用他所有的力气去拥抱故乡!

当然,如果去那地方路太远的话,他准备借一匹马。

戴维终于有了点靠谱的主意,心中的烦闷消散了不少,他放松下来,再也不责怪毛毡上的味道了。他闭上眼睛,为自己的聪明和勇敢感到欣慰,满足地进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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